1.褲子尿濕以后

晚飯后,小朋友都到活動區(qū)玩玩具,等待家長的到來。只有媛媛小朋友躲在廁所里哭著不肯出來。我(老師)走過去,輕聲問她:“你怎么了,可以告訴我嗎?”她說:“剛才上廁所時,我的褲帶兒太緊,脫不下來,所以……”聽了孩子的一番話,我向她笑了笑,說:“沒關系,別的小朋友不知道,老師替你保密,咱們不跟別人說?!彼犖疫@么一說,馬上點了點頭。為讓她放心,我還跟她拉鉤兒,發(fā)誓保密。

我把她帶到寢室,幫她把褲子換下來,蓋上被子,等她家長來接她。

我看她表情很不自然,便問她:“你在家?guī)蛬寢尭苫顑簡?”她馬上興奮地說:“我有時幫媽媽干活兒,媽媽夸我是好孩子?!蔽艺f:“老師也覺得你很能干,是個好孩子。不小心尿一次褲子算不了什么,以后有尿要早點尿,不要穿褲帶太緊的褲子,萬一解不開褲帶要及時告訴老師,告訴你一個小秘密,老師小時候也尿過床呢,每個大人小時候都尿過床,也都尿過褲子!”她聽了先是一臉的驚訝,隨后露出了輕松的笑容,笑得那么真誠。

以上案例中老師的做法體現(xiàn)了幼兒德育過程中愛、尊重與嚴格要求相結合的原則,請結合案例具體說明老師的言行如何體現(xiàn)了這一原則?

2.四川某學校小朋友午間自由游戲時,在學??罩玫慕淌覂?nèi)玩耍。下午1時40分左右,學生玩耍的教室房頂突然坍塌,造成1人死亡。5人重傷,18人不同程度的傷害。事故發(fā)生后,學生得到及時的救治,所有受傷的學生病情得到穩(wěn)定。

請分析本案的責任類型及承擔的法律責任。

3.一天下午。到了離園時間,家長紛紛到班上接孩子,父母還沒有到的孩子就在活動室里玩玩具。東東和明明兩名幼兒因爭搶一支玩具手槍扭打起來,正在與其他家長溝通的老師文珊聞聲立即走上前去阻止他們,并沒收了玩具手槍,教育他們不能打架。待兩名幼兒各自去玩其他玩具后,文珊繼續(xù)接待來園的家長。此時東東心有不忿,突然跑到明明身后,用力將其推倒,造成明明額頭被摔破,縫了四針。

事故發(fā)生后,明明的家長要求幼兒園和東東的家長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但幼兒園認為自己不存在過錯,無需承擔損害賠償。而東東的家長則認為,孩子是在幼兒園將人推倒致傷,是教師文珊監(jiān)管不力造成.應該由幼兒園負全責。

請分析這起傷害事故的法律責任,究竟應該由哪一方來承擔?

參考答案:

1.【答案要點】愛、尊重與嚴格要求相結合的原則是指在德育過程中,把對學生嚴格的要求與愛護、尊重、理解、信任結合起來。這條原則體現(xiàn)了社會主義人道主義的精神,是教師職業(yè)道德的核心。

貫徹這一原則的基本要求是:(1)愛護、尊重和信賴學生。(2)嚴格要求學生。(3)對學生存在的缺點錯誤,既要嚴肅批評,又要熱忱幫助,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杜絕冷嘲熱諷、揶揄挖苦等傷害學生感情的做法。案例中的老師在幼兒尿褲子之后,既沒有責備她,也沒有置之不理,而是穩(wěn)定了幼兒焦急的情緒,又幫助幼兒換掉褲子,同時又真誠地與幼兒交流小時候的經(jīng)驗,反映了對幼兒的愛與尊重;在此基礎上還要求幼兒以后要注意避免該問題再次出現(xiàn),表現(xiàn)了對幼兒的嚴格要求。這位教師用實際行動體現(xiàn)了愛、尊重與嚴格要求相結合的德育原則。

2.【答案要點】(1)教育部制定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掇k法》的基本內(nèi)容有關于學校責任范圍的界定。所謂學校責任范圍,就是在什么情況下發(fā)生的傷害事故要界定為學生傷害事故。《辦法》對學生事故作了如下界定,學生傷害事故是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及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nèi)發(fā)生的,造成了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這一概念首先從空間和時間兩個方面,明確了學校管理職責的范疇,而與管理職責無關的學生傷害事故,不屬于學生傷害事故。同時,這一概念也將傷害事故的概念限定在造成.人身損害后果。其他校園事故或者教師個人的侵權行為,排除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范疇之外。有關問題將通過制定其他的相關法規(guī)或規(guī)章,予以規(guī)范和解決。

(2)本案屬于學校責任事故。該學校的教室明顯有不安全因素,同時,學校也沒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以致學生能夠在該不安全的教室玩耍而造成嚴重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有關人員的行為明顯構成了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應當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予以處理,同時,學校還應當對受害學生或其家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于刑事責任按照刑法進行處理。這里主要分析民事賠償事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guī)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梢钥隙?,學校對傷害事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學校是該傷害事故的賠償主體。

3.【答案要點】本案是關于幼兒在幼兒園里因爭搶玩具發(fā)生傷害事故法律責任的認定問題。根據(jù)《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jù)相關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依法確定。因?qū)W校、學生或者其他相關當事人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相關當事人應當根據(jù)其行為過錯程度的比例及其與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當事人的行為是損害后果發(fā)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該《辦法》第十條第(二)項規(guī)定,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jīng)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jiān)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結合這起事故來看,幼兒東東的行為與明明受損害的后果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東東是傷害事故的責任者。教師文珊在發(fā)現(xiàn)東東和明明之間發(fā)生糾紛打鬧時,及時勸阻幼兒間的不當行為并進行了教育,盡到了管理教育職責,東東事后報復傷人是她無法預見和制止的突發(fā)行為,故教師和園方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并無不當,并無過錯,故無需負法律責任。這起幼兒間的傷害應由致害人承擔責任,但造成傷害發(fā)生的幼兒東東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應由東東的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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